(原标题: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4-058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元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1/20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1/21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1/21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 2024年 6月 7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季度 2.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604,772,233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 4,980,210股,即以 599,792,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9,979,202.30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A股 - 股权登记日:2024/11/20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2024/11/21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11/21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054023)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 公司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杭州紫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持股期限在 1年以内(含 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0元。 -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相关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9元。 -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0.09元。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 0.10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 联系电话:0571-81387094
特此公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15日